一銀押匯案耗28年半無罪,監委斥罔顧人權

民國68年發生的「第一銀行押匯案」,台運等公司以有瑕疵的證明文件向第一銀行借款,詐騙押匯金達8百80萬美金,檢察官依「貪污治罪條例」圖利罪起訴包括時任一銀副理的張國隆、襄理柯芳澤及林泰治在內的15名被